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要逐步改变“大政府、小社会”的政治格局。当前,社会矛盾很多,群体性事件不断,说明社会的管理已经远远跟不上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很多地方与现实需求脱节,所以迫切需要改革和创新。
现在人民与官员之间的主人翁与公仆的角色在某种程度上颠倒了。理顺这种关系,厘清政府与社会的界限和分工,显得非常急迫。将社会管理这一概念具体化,落地为实。
首长接待日制度、听证质询制度、发言人制度、对话制度、特别领域的信息公开制度、谈话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举报人保护制度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述职制度。
听证制度
各级政府在做出关系民生的重大决策之前,必须进行严格听证。目前,听证最大的问题是走过场。通过听证会,领导干部不仅了解了大多数人的意愿,而且了解了少数人的意见。把这些人工作做通了,实际上在完成项目过程中可以减轻很大的压力和阻力。我们要将它看成是民主建设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反对意见并不可怕,并且即使是少数派的反对意见也有价值。把少数的结果公示之后,让民众知道什么是公正的,什么是可行的,这样就会得到民众的拥戴,包括少数人的拥戴。这是一项工程得以顺利实行的很好推动力。要学习借助社会力量,这是一种领导的智慧。政府在尝试社会管理创新的时候,将会面临很多转变。首先是从大政府变为小政府。现在政府的职能太多,很多不需要它来做的事情它也在做,存在越位现象;很多需要它来做的地方,它反而缺位。这背后的原因,就在于政府的职责不清。一个现代的政府,必须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第二个转变是从权力政府变为责任政府。以往是政府的权力很大,在某些领域没有监督与制约,有一种四处扩张的冲动。现在重新定位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之后,必须抑制这种冲动,让政府在进行权力扩张时考虑到法律责任,增强政府的责任感。这个过程既是政府放权的过程,也是政府逐步清正廉洁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