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现将民进中央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
参加面试考生按该职位考生综合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考生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比为5:1,共计10人。因部分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经中组部审核同意,民进中央机关按照招考职位未进入面试考生综合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了递补。
面试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列):
职位名称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该职位面试 最低分数 | 递补面试 最低分数 |
参政议政部 综合文秘岗 科员或副主任科员
| 周 涛 | 916111281226 | 129.1 | 128.9 |
刘晓斯 | 916111310504 | |||
魏延栋 | 916111540703 | |||
司 洋 | 916111572005 | |||
冯琳琳 | 916111592029 | |||
王 芳 | 916111931020 | |||
徐 洁 | 916112070901 | |||
褚玉良 | 916132034425 | |||
饶志刚 | 916132293502 | |||
宁俊勇 | 916170180207 |
二、面试确认
(一)考生本人应于2015年2月10日12:00前通过电话向民进中央办公厅人事处确认参加面试。
(二)若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2015年2月10日12:00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1)传真或邮寄至民进中央人事处。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同时将考生情况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由该职位其他笔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5年3月10日(星期二)共1天。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3月10日上午8∶20前到达民进中央机关办公厅人事处(305房间)报到,8:50准时进入候考区,未按时进入候考区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民进中央机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7号楼。
可乘416、405、421、运通104路公共汽车在麦子店西街站下车,或乘405、416、运通104路公共汽车五里沟站下车,或乘地铁10号线三元桥站下车从C2出口出站。
民进中央机关位置示意图见附件2。
四、面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面试考生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原件(社会在职人员),笔试准考证,公务员成绩通知单,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硕士段均需提供)原件及其他须交验材料(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主要信息不实,将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二)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电子器材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三)考生的交通、食宿等项费用自理。
(四)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面试确认及咨询电话:010-64605020 64605030-319
电子邮件:rshch@mj.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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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办公厅人事处
2015年2月5日
附件1:
放弃面试声明书
民进中央办公厅人事处:
本人×××,身份证号:×××,报考你单位XXXXX(填写职位代码)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分,已进入该职位面试范围,现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
特此声明。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注:1.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该声明传真或邮寄到民进中央办公厅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