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个别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面试,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姓 名 |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王怡 | 494270062211 | 0601494001 | 物资管理与经营指导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28.20 |
请以上考生按照《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2015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的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联系电话:021-32500591、32526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