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决定招收符合条件的2016年高校毕业生暑期来上海市气象局实习,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习生基本要求
1.2016年高校院所应届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为气象学、气候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大气科学、大气探测、信息数据处理、电子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其中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大气科学等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本硕阶段专业一致者。
3.有志于到上海从事气象相关工作。
二、实习时间
初定7月6日~2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岗位人数
上海市气象局下属各单位相关业务岗位,约30人。
四、实习内容
参观学习、岗位见习、交流讨论。
五、招聘流程
1.投递简历。请将简历电子版于6月17日前发送到rsc@smb.gov.cn电子邮箱。
2.人员初选。根据简历情况,我局按照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初步确定人选。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有专业特长的优先入选。
3.确定人选。根据生源及人员初选情况,择优选聘实习学生,并于6月22日前通知到参加我局暑期实习学生本人。
六、其它事项
实习期间,由我局负责学生食宿安排,交通费用自理。联系电话:021-54896166,54896560(倪老师、程老师)。
特此公告。
上海市气象局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