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阳光康复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12-11-21 13:17:3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上海阳光康复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全民事业单位,是集公益性、综合性、示范型为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性服务机构。中心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上海阳光康复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全民事业单位,是集公益性、综合性、示范型为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性服务机构。中心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业务涉及康复治疗、康复安养、技能培训、特奥竞赛训练、会务接待及配套服务等。中心所属上海养志康复医院是上海市首家公立康复专科医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工伤保险康复定点机构、康复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医院一期设置床位150张,设有门诊部、康复病区、康复治疗部、假肢矫形装配部、辅具适配部、影像、检验等部门,诊疗科目有康复科、内科、中医科、儿科、外科、精神科(精神康复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中心采用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相结合的全面康复模式,建立以偏瘫康复、截瘫康复、截肢康复、骨科及运动康复、烧伤康复为特色,包含临床医疗、工伤康复医疗、工伤职业教育培训、残疾评估的康复体系。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计划财务科副科长:1名
  教务教学:1名
  设备科负责人:1名
  临床医师:5名
  心理治疗师:1名
  康复治疗师: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计划财务科副科长
  协助财务科长搞好财务核算工作;指导会计核算,复核会计做的凭证。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帐簿记载、凭证制作、报表填制;负责财务电算化软件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做好财政预算管理系统和政府采购平台的审核操作。把好预算经费合理使用;加强资金管理,合理核算各项资金定额,做好内控稽查工作;协助科长检查各项经济合同、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教务教学
  协助落实培训计划和培训任务,做好培训班的策划、筹备、管理和总结工作;负责班主任队伍管理;负责各类教学资料的编排、制作、打印及发放工作和本部门的信息宣传工作;协调好有关部门的关系,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设备科负责人
  根据医院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科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总结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的采购、供应管理、维修、索赔等工作,保证医疗、临床、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医疗器材的请购计划,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编、制定,报请主管院长审批后实施;了解、检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需要和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规定,负责组织编制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计划,按照批准的计划配合各使用部门和市政府采购中心做好采购工作;组织安排医疗设备的提运、验收安装、索赔等工作;负责组织医疗设备、医用物资的计算机管理,按要求完成统计报表工作;安排和组织全科的工作,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培训,检查和考核全科人员的工作情况,协调科内各项工作关系,指导科内各项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修改仪器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临床医师
  在科主任领导下,按时查房,对新入院病员在48小时内做出诊疗意见;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等其他重要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参加科室值班,书写医疗文件;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康复治疗师
  负责制定康复治疗方案,帮助病患进行功能恢复等相关治疗;注意观察病情、治疗效果及反应,如有反应及时处理;了解和评定患者生活方式的特点、业余爱好、兴趣、社交能力、情绪行为特点;组织患者参加对身心功能有治疗意义的康复活动;指导病人建立均衡的、健康的生活方式,对各类康复问题提供咨询;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心理治疗师
  负责制定心理康复治疗方案,帮助病患进行心理相关治疗;注意观察病情、治疗效果及反应,如有反应及时处理;了解和评定患者生活方式的特点、业余爱好、兴趣、社交能力、情绪行为特点;组织患者参加对身心功能有治疗意义的康复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计划财务科副科长
  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职业素养和管理能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熟悉预算法、会计法、经济法和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具有财会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师以上职称,2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较强的分析执行和语言表达能力。
  (2)教务教学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特殊教育类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策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执行力。
  (3)设备科负责人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具有3年以上医疗设备采购和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4)临床医师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具有较全面的业务知识与技能,精通医疗专业技术。能够解决复杂疑难问题;具有二级以上医院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勇于开拓创新,适应新形势,能够不断学习进取。
  (5)康复治疗师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具有3年以上康复治疗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6)心理治疗师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心理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国家二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卫生系列初级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具有3年以上心理咨询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可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松江区光星路2209号4211室上海阳光康复中心人事保卫科收或者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shygkf@163.com邮箱,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
  2、资格审查
  上海阳光康复中心将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
  3、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笔试、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和面试由单位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阳光康复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21世纪人才网”和单位网站上进行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珏、张佳
  邮 箱:shygkf@163.com
  联系电话:37790118
  联系地址:松江区光星路2209号4211室
  邮 编:20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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