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书记员 4名
二、招聘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优先考虑;
2、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应用能力及较快的中文打字速度,具有书记员、速录员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3、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1日后出生),本市户籍,熟悉本地语言优先;
4、遵纪守法,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经常性的加班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7月27日9:00-11:00,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登陆金山人才网(http://js.21cnhr.com/),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下载填写《个人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三张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金山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金山区石化龙山路555号东二楼C区209。联系人:滕老师,电话57922282)。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者如提供信息和资料不真实的后果自负。
四、录用方式
经资格审核,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综合测试。经综合测试、体检、学历验证、政审等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金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