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青浦区反邪教协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5-07-08 11:24:3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青府办发(2007)15号文件有关规定,我协会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反邪教协会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1、具有青浦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1日

根据青府办发(2007)15号文件有关规定,我协会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反邪教协会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1、具有青浦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1日以后出生);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取;

  3、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电脑网络操作水平;

  4、学历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计算机、外语、法律专业优先录取;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二、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公告,现场直接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请携带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和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8日(星期六)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青浦区公园路80号(底楼大厅)。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有法学基础理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阅读写作等。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前2名予以录用,后4名作为储备人选,列入反邪教协会工作人员储备人员库。一旦工作需要,即予办理录用手续,有效期保留两年。

  四、准考证的领取:

  2015年7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在青浦区政府(公园路100号东门卫)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作自动放弃。

  五、合同期间的待遇:

  考试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为1—2年。合同期满后继续聘用的,办理续聘手续,不再续聘的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间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笔试、面试成绩及录取名单公布于“上海青浦”政府网站。

  本《公告》由青浦区反邪教协会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上海市青浦区反邪教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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