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公告
2016-03-02 17:46:5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名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1名,主要从事书记员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

根据工作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名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1名,主要从事书记员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尚未查清的违法犯罪嫌疑;

  (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四)年龄30周岁以下;

  (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优先);

  (六)对拥有财务专业知识、计算机特长、机动车驾驶技能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方式:网上预约,请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hkzhongcai@139.com;

  (2)时间:2016年4月1日(星期五)16:00之前。

  (二)提交资料。

  (1)时间、地点:根据网上预约报名情况,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户口簿原件;本人简历;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考录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材料写作、法律知识等等。

  面试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进行测试。

  以上考试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而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且根据政审等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培训录用与工资待遇

  通过上述考试并被拟聘人员,由上海虹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附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劳务派遣相关标准执行,并向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派遣。



以上岗位为网上采集,仅供参考,如涉及缴费,考生请自行判别,与华政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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