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气功研究所招聘公告
2016-04-26 16:21:1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上海市气功研究所是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一、招

上海市气功研究所是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气道书院运作专员: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参与起草“气道书院”(以下简称“书院”)的整体规划、构架、规章制度等;负责书院的日常运作;


执行、落实书院的宣传、咨询与对外联络工作;协调书院内部各项事务安排。包括互联网、微博、微信自媒体和平面媒体宣传;书院例行会议的通知与记录;对外业务联系等。


负责书院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学员招生、咨询、课程信息、教学安排、教务信息、学生培养等。


参与书院各级课程的研发和设计。


负责书院每月教师工作量的统计、数据汇总与分析。


完成所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要求中医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熟练英语进行交流(书面及口语),达到高级口译水平;


热爱中国传统文化,学习能力强;


具备人际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市场运营经验;


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有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考虑。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8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5月8日止。


2、报名方式:通过信函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居住证等材料复印件,发至上海市气功研究所(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650号气功所307室;邮编:200030)。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3、资格审查:届时人事部门将根据相关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核,并择优通知笔试及相关面试。


2、笔试与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笔试名单,笔试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操作。笔试与面试由单位考核聘任小组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等多种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通过笔试、面试者需参加体检。体检到本市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5、考察


由上海市气功研究所党支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试讲、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64383936,薛老师。


六、监督电话:54259709。


以上岗位为网上采集,仅供参考,如涉及缴费,考生请自行判别,与华政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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