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宝山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招聘启事
2016-05-14 16:58:34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因工作需要,宝山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  

因工作需要,宝山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工作经验不限;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简章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年龄

学历

专业

学位

备注

窗口接待(工伤事务)

2

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不限

不限

1、专业不限,法律、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优先;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及其他必要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10日-2016年5月18日(周六、周日及国定假日除外)9:00-16:00。

  3、报名地点:宝山区宝杨路2055号401室。交通:宝山15路至王家浜站下车。

  4、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四、招聘程序

  1、笔试。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具体时间、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和笔试成绩确定,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合格者按招聘职位数1:1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4、考察。对面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任职资格等进行考察。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5、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与上海宝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所报考的岗位上岗工作。

  五、用工方式及相关待遇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用工。年收入约6万(税前),按规定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公积金。

  宝山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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