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业学校创建于1960年,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建设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主要承担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及培训等工作。因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名。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3、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和能力及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岗 位 | 人数 | 具 体 条 件 |
艺教教师 | 1 | 1.全日制艺术类(管乐、民乐、指挥)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三年以上的艺教工作经历; 3. 具有指导学生乐团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
会计教师 | 1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英语口语能力强,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相关专业毕业,具有教学经验,有学生管理(班主任)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
计算机应用教师 | 1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英语口语能力强,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相关专业毕业,具有教学经验,有学生管理(班主任)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3.熟悉网络技术,具有较好的网络管理和软件开发设计能力。 |
三、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21世纪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wzhx305@126.com或将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商业学校行政办公室。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11 月10日。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递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及条件的,在验明材料原件的前提下确定笔试人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艺教工作经历及双师型(教师和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笔试成绩酌情加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面试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4、体检和考核
拟聘人员由学校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并由学校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予以考核。
5、公示和聘用
经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择优原则和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一经录用享受事业单位福利待遇。
四、联系方式
联 系人:行政办公室曹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56037030
电子邮箱:wzhx305@126.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共和新路1458号
邮 编:200072
监督电话:2311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