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于3月13日(周五)上午8:30至普陀区中心医院10号楼1楼体检站(兰溪路164号或花溪路505号)进行体检。体检注意事项如下:
注 意 事 项
1、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体检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请带好身份证、一张二寸免冠照片及体检费男380元、女430元。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同志体检时不要穿连裤袜及连衣裙,不要穿戴有钢圈的内衣,以方便检查。
7、检查者不宜配戴隐形眼镜,有框架眼镜者自带,以方便检查。
8、怀孕或可能受孕者,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