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开放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10-20 21:23:21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上海开放大学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志于投身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事业的人才。本

上海开放大学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志于投身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事业的人才。本次招聘的是上海市电化教育馆相关事业编制岗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要求详见附件。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http://zp.shou.org.cn/zpsys/ 。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3、资格审查

  学校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

  4、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等相结合的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5、政审

  学校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6、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

  7、拟聘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2565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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