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5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公告》,凡报考上海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学员且面试合格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一)体检时间:7月8日(星期三)、7月9日(星期四)。
(二)体检地点:普陀区中心医院10号楼体检站(兰溪路164号,近梅岭北路)。
附近公交路线:可乘63路、948路、858路等到普陀医院站下车。
二、体检人员和安排
体检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凡未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不在我局录用范围之内。
三、注意事项
(一)招考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可在“人员招募”专栏查阅),其中特殊标准规定的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请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未完成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
(三)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水笔和体检费(男性400元,女性450元,费用自理)。
四、友情提醒
(一)体检将分批进行,考生查询体检安排时请认真核对注册编号及具体时间,以免耽误体检。
(二)体检前应注意饮食清淡,勿饮酒,勿熬夜,避免参加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上午体检的考生请空腹前往,中午体检的考生早餐酌时酌量(7时后勿进食)。
(三)体检当场若须做进一步检查的,由体检医院按所检项目另予收费。
(四)体检结果将在“上海公安门户网”公布,体检合格者由上海市公安局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