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招聘面试通知
2015-08-05 12:53:4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位考生:  根据2015年上海市检察机关辅助文员招聘的工作要求,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凡报考2015年上海市检察机关辅助文员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各检察院自行组织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面试统一于

 各位考生:

  根据2015年上海市检察机关辅助文员招聘的工作要求,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凡报考2015年上海市检察机关辅助文员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各检察院自行组织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面试统一于2015年8月8日下午进行,请考生于当天下午12:30前到各面试单位报到,具体安排内容可查看附件《2015年上海检察机关辅助文员招聘面试名单》。

  二、证件和证明

  考生参加面试时,需带好以下证件和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请带户籍证明原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尚未取得证书的应届生,请带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本人汉字速录水平二级以上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汉字速录证书的考生,请带汉字速录准考证或报名凭证);

  5、本人其他各类技能证书原件(非必须材料,仅供参考);

  三、面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考生进入考场后,根据工作人员引导,核对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汉字速录证书等,依照招聘简章具体岗位的要求,确认面试者的应聘资格,审查合格后等候面试。

  (二)面试:由考场引导人员负责带领验证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通知短信将于近期发出,考生收到短信后,请根据提示内容进行回复确认。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带齐个人证件和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等)。其中,集体户口人员,请携带有效的户籍证明原件;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生,请携带学生证和学校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三)请各位考生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报到。未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或面试项目未完成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

  五、友情提醒

  (一)考生收到面试通知短信后,应妥善保存该短信,并上网查看注册号、对应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免影响面试。

  (二)考生收到面试通知短信后尽快进行回复确认。

  (三)考场不提供陪考人员的等候区,不提倡陪考人员长时间守候。

  (四)面试合格者的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rc.com.cn)发布的信息和下一阶段的短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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