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1+6”文件精神,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静安区部分街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4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身体健康;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或职业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优先聘用;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
2016年4月8日(周五)9时至4月14日(周四)16时
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可于4月8日(周五)9时起,登录“成功人才热线”(http://www.sjol.com.cn)查询《静安区2016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并通过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在网上报名。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50-210像素,宽度75-150像素,大小100kb以下)。
报名者可于4月9日-4月15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截止期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者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并承担因虚假报名信息而造成的全部后果。
四、笔试
1、准考证下载。报名者于4月20日-4月22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时间定于4月24日(周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分数。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总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4月29日20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以及是否进入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材料,不以任何名义举办考前培训班。
五、面试与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岗位招聘数与面试人员数不足1:3的,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在笔试成绩合格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统一安排调剂。招聘单位负责组织面试,并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具体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考生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缺少相关证件和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并由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考察。通过考察的考生,由区统一组织体检。
六、公示。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进行5天公示。
七、录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静安区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享受薪酬待遇,缴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2312199
监督电话:66057109
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