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问答,是根据考生本人工作经历、学历,从事专业的特点及报考专业的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随机不定型提问。其目的是通过问答进一步考察其思想水平和能力素质,比较考生之间的德、智、体诸素质上的差异,以展现考生的个体优势,从而得出一个比较全面、真实、可信的结论,实现答辩目标。
问答中,主考官根据事先拟定的试题,按照先熟悉、后生疏,先具体、后抽象,先微观、后宏观的原则,向考生提出问题,紧紧抓住与考生有联系的问题,采用“引发式”提问,启发他们总结、分析自己,达到更深刻地了解考生工作能力和潜在意识的目的,开展对各考生真实水平的横向比较,以便择优汰劣。此项问答约为5--10分钟。答辩时间一到,记时员按响警铃。答辩随之停止。答辩总时间不超过30分钟
第三步:成绩评定。成绩评定是答辩的重要环节,考生的水平是通过分数来体现的。成绩评定如何,是答辩质量和“公平竞争”原则最重要的体现。
1 考官打分。
考生答辩完毕,主持人宣布“考官”打分,各“考官”按照答案要点和自己对考生的观察、分析、评价,独立打分,并写在亮分牌上。同时,主持人宣布抽题答案要点,将《自评表》发给考生,考生根据自己的回答情况自我衡量打分 以考察自我评价能力和自信心程度 。
2 考官亮分。
主持人宣布“考官”亮分,各“考官”同时举起记分牌,主持人依次读分、记分员依次记录。
3 公布成绩。
根据所亮分数,为避免主观、人情偏差,主持人宣布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剩余分数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由主持人宣布最后得分,并收回考生自评表。
第四步:公证。
搞好公证是体现“公平竞争,择优录取”考试原则的有效措施,是搞好考录干部工作、廉政建设的一个必要的方法。在答辩中,邀请公证部门对全部答辩程序进行监督,是对答辩程序的合法性从法律角度给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