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浦东新区招聘61名涉外社工公告
2015-07-25 14:27:45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社区境外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现委托上海浦东新区人才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涉外社工。  一、报考条件  1、拥有上海市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或在有效期内的原境内人

为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社区境外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现委托上海浦东新区人才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涉外社工。

  一、报考条件

  1、拥有上海市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或在有效期内的原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热爱工作,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及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5、具备一定的外语口语交流能力,能与境外人员进行日常良好的沟通,计算机操作熟练。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岗位列表》。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2015年7月22日10:00—28日16:00,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限内登录浦东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按规定上传免冠正面证件照。(外语等级证书请务必在报名表中的“掌握程度”栏目中注明) 点击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应聘人员须于2015年7月31日10:00—24:00期间登录浦东人才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即可下载准考证。

  3、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须严格按照用人单位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15年浦东新区涉外社工招聘报名信息表》相关内容。因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失实、不准确或未按任职条件报名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招考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1、时间:笔试定于2015年8月1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于2015年7月31日10:00—24:00期间登录浦东人才网下载准考证。

  3、本次笔试由两个科目组成。第一科目为基础理论,由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等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第二科目为外语能力(分英语、日语、韩语三门,按报考岗位确定考试语言),英语参考大学英语三级水平,日语参考日本语能力测试N3水平,韩语参考韩国语能力考试3级水平。

  4、参加笔试的人员须于2015年8月10日10:00-24:00期间登录浦东人才网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5、补报名:当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低于实际招聘人数3倍时,则该岗位将启动第二轮补报名程序。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进入面试的人员可根据补报名岗位进行第二轮报名,最后按该岗位补报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充,以确保进入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具体补报名岗位及报名办法,请于2015年8月11日10:00-24:00登陆浦东人才网查询。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高低统一排序,按照实际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面试。面试日期为8月15日-1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次序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名单。体检、政审由浦东新区人才市场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须自行承担体检费用。

  (四)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浦东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三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与之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二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月工资的80%,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并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收入待遇:税前年收入在6万左右,纳入新区社工薪酬体系。

  政策咨询:22044168

  考务咨询:586046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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